局放试验中确定局部放电测试值的方法
确定局部放电测试值的方法
测定在规定电压下的视在放电量
测定在规定电压下的视在放电量的方法,视各种不同类型的产品而定,并不是各种产品都是固定的。但概括起来可分为:无预加某一规定电压下的测量和有预加某一规定电压下的测量两种。
无预加某一规定电压下的测量
从相当低的电压开始慢慢上升至规定值的电压,保持某一规定时间,然后再测其放电量数值(或其它参数),测过后将电压降低并切除。有时也测量升压和降压时或整个测试过程中的放电量。
有预加某一规定电压下的测量
从相当低的电压开始慢慢上升到某一预加规定电压(预加规定电压高于测量局部放电时的规定电压),保持一定时间(有时为数秒钟)再慢慢下降至测定局部放电时的规定电压,再保持某一规定时间(随不同产品而定),然后在段规定的时间间隔内测定局部放电量值,测得的放电量值若不超过某一规定的放电量值,则认为试品合格。
测定局部放电的起始放电电压和终止放电电压加到试品上的电压,由零(或某一最低电压)开始均匀地缓慢上升,一直升到刚刚开始有超过某一规定值的放电量时止,这时的电压即为局部放电的起始放电电压,并记录其放电量值。在此起始放电电压的基础上,电压再升高10%左右,然后将电压缓慢下降,直降到其放电量值刚刚小于某一规定值时为止,这时的电压即为局部放电的终止放电电压。
该试验是在高压电源不切除的情况下至少应重复三次,取其平均值或一直做到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和终止电压均稳定时为止。若其值不稳定,则应有足够次数的测量,以便确定其合理的平均值,或确定其变化趋向。
测定终止放电电压,是在将试验电压升到高于起始放电电压10%左右的电压下,再降低电压而得到的。若电压升高到大大超过起始放电电压(高于一倍或两倍),再降低电压测其终止放电电压,此时测得的终止放电电压,往往要受高于起始放电电压的电压大小和所施加时间长短的影响,升高的电压越高和施加的时间越长,则测得的终止放电电压值往往就相差越大。为此,测定局部放电的终止放电电压时,必须按规定的加压方式来测。
测试值读数的确定原则局部放电各个表征参数的测量,一般不外乎用示波器和指针式表计来测量。
在实际的局部放电测量中,在测试系统中出现的宏观脉冲信号群,其各个脉冲信号的幅值一般都不是均一相等的,表现在示波屏上的各个示波高度在不同的相位上均不相等,而表现在表计上指针总是在某一个范围内摆动不停。在记录其数值时,通常只记录那些在某一固定时间内经常出现而又较为稳定的最大指示值。
而对那些偶而出现的某个过大的指示值,一般不给予计录,这种指示值可能是由于外部偶尔出现的于扰或绝缘内部某个部位上偶尔出现的瞬间放电而产生的,这种指示值不能代表所欲测之局部放电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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