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检验管理中检验种类及周期
继电保护检验管理
一般要求
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要确保完成率达到 100%。
检验项目不得漏项,要防止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不到位引发的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
继电保护原则上随同一次设备停电进行检验。各运行维护单位应结合电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一次设备检修及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确保继电保护按正常周期进行检验。
新安装继电保护在投运后1年内应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工作应同时进行,
故障录波器、保护故障信息子站等与多个一次设备关联,其检验宜结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可单独申请退出运行进行检验。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工作应统筹协调,合理安排。
检验种类及周期
检验种类
检验分为三种
新安装装置验收检验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进行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
定期检验分为三种:
全部检验
部分检验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
补充检验分为五种:
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后的检验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事故后检验
已投运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定期检验周期与项目
定期检验应根据本规程所规定的周期、项目及各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作业指导书进行。
新安装的装置1年内进行 1次全部检验,以后每 2~3 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在制定部分检验周期计划时,装置的运行维护部门可根据装置的制造质量运行工况、运行环境与条件,适当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项目。若发现装置运行情况较差或已暴露出了需予以监督的缺陷,可考虑适当缩短部分检验周期并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