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即试验规程标准要求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测量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6;
局部放电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检查接线组别和极性;
误差测量;
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测量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特性:11电容式电压互感器(CVT) 的检测;
密封性能检查;
测量铁心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
1、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外壳、各二次绕组间及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不宜低于1000MΩ;
(2)测量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段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宜低于1000MQ,但由于结构原因而无法测量时可不进行;
(3)测量电容式电流互感器的末屏及电压互感器接地端(N) 对外壳(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宜小于1000MΩ。若末屏对地绝缘电阻小于1000 MΩ时应测量其tan6。
(4)绝缘电阻测量应使用2500V兆欧表。
2、电压等级35kV 及以上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6测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1) 互感器的绕组tan测量电压应在10kV测量,tan6不应大于表9.0.3中数据。当对绝缘有怀疑时,可采用高压法进行试验,在(0.5 1)UmV3 范围内进行,tan6变化量不应大于0.2%,电容变化量不应大于0.5%;
(2)末屏tan6测量电压为2kV。注:本条主要适用于油浸式互感器。SF6气体绝缘和环氧树脂绝缘结构互感器不适用,注硅脂等干式互感器可以参照执行。
3、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局部放电测量宜与交流耐压试验同时进行;
(2)电压等级为35~110kV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可按10%进行抽测。若局部放电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应增大抽测测比例;
(3)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互感器在绝缘性能有怀疑时宜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4)局部放电测量时。应在高压侧包括电压互感器感应电压)监测施加的一次电压;
局部放电测量的测量电压及视在放电量应满足GB50150的规定。
4、互感器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出厂试验电压的80%进行;
(2)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包括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磁单元) 在遇到铁心磁密较高的情况下,宜按下列规定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1)感应耐压试验电压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0%。
2)试验电源频率和试验电压时间参照GB规定执行。
3)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流测量,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4)电压等级66KV及以上的油浸式互感器,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绝缘油的色谱分析,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5)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在高压端测量电压值。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进行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将分压电容拆开。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条件拆开时,可不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3)电压等级220kV以上的SF6气体绝缘互感器(特别是电压等级为500kV 的互感器) 宜在安装完毕的情况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4)二次绕组之间及其对外壳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为 2kV;
(5) 电压等级110kV 及以上的电流互感器末屏及电压互感器接地端 (N) 对地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为 3kV。
5、绝缘介质性能试验,对绝缘性能有怀疑的互感器,应检测绝缘介质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绝缘油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SF6气体的性能应符合如下要求:SF6气体充入设备24小时后取样,SF6气体水份含量不得大于250uL/L (20C 体积分)。
(3) 电压等级在66kV以上的油浸式互感器,应进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 (uL/L) 不宜超过下列任一值,总烃: 10,H2: 50,C2H2: 0。
6、绕组直流电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值,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宜大于10%。二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值,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宜大于15%。
(2) 电流互感器: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和平均值的差异不宜大于10%。当有怀疑,应提高施加的测量电流.量电流(直流值)一般不宜超过额定电流(方均根值)的50%。
7、检查互感器的接线组别和极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铭牌和标志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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