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耐压试验的一般规定及试验方法步骤
一般规定
有绕组的被试品进行外施交流耐压试验时,应将被试绕组自身的两个端子短接,非被试绕组亦应短接并与外壳连接后接地。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 60s。
升压必须从零(或接近于零)开始,切不可冲击合闸。升压速度在 75%试验电压以前,可以是任意的,自 75%电压开始应均匀升压,约为每秒 2%试验电压的速率升压。耐压试验后,迅速均匀降压到零(或接近于零),然后切断电源。
试验步骤
任何被试品在交流耐压试验前,应先进行其他绝缘试验,合格后再进行耐压试验。充油设备若经滤油或运输,耐压试验前还应将试品静置规定的时间,以排除内部可能残存的空气。通常在耐压试验前后应测量绝缘电阻。
接上试品,接通电源,开始升压进行试验。升压过程中应密切监视高压回路,监听被试品有何异响。升至试验电压,开始计时并读取试验电压。时间到后,降压然后断开电源。试验中如无破坏性放电发生,则认为通过耐压试验。
在升压和耐压过程中,如发现电压表指针摆动很大,电流表指示急剧增加,调压器往上升方向调节,电流上升、电压基本不变甚至有下降趋势,被试品冒烟、出气、焦臭、闪络、燃烧或发出击穿响声(或断续放电声),应即停止升压,降压、停电后查明原因。这些现象如查明是绝缘部分出现的,则认为被试品交流耐压试验不合格。如确定被试品的表面闪络是由于空气湿度或表面脏污等所致,应将被试品清洁干燥处理后,再进行试验。
被试品为有机绝缘材料时,试验后应立即触摸表面,如出现普遍或局部发热,则认为绝缘不良,应即处理后,再做耐压试验。
对35KV穿墙套管及母线支持绝缘子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时,有时在瓷套表面发生较强烈的表面局部放电现象,只要不发生线端对地的闪络或击穿,可认为耐压合格。
有时耐压试验进行了数十秒钟,中途因故失去电源,使试验中断,在查明原因,恢复申源后,应重新进行全时间的持续耐压试验,不可仅进行“补足时间”的试验。- 上一篇: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要求和效果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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