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绝缘油及SF6气体交接试验项目标准
1、绝缘油的试验类别应符合本标准中表的规定; 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本标准中后续表的规定。
2、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应符合下述规定:
电压等级在66kV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注油静置后、耐压和局部放电试验24h后、冲击合闸及额定电压下运行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7252进行。各次测得的氢乙快、总烃含量,应无明显差别。新装变压器油中Hz与烃类气体含量(uL/L)任一项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总烃:20,H2: 10,C2H2: 0
3、油中微量水分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变压器油中的微量水分含量,对电压等级为110kV的,不应大于20mg/L; 220kV的,不应大于15mg/L ; 330~500kV的,不应大于10mg/L。
4、油中含气量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电压等级为330~500kV的变压器,按照规定时间静置后取样测量油中的含气量,其值不应大于1%(体积分数)。
5、对SF气体绝缘的变压器应进行SF6气体含水量检验及检漏;SF6气体含水量(20C的体积分数)一般不大于250L/L。变压器应无明显泄漏点。
电气设备绝缘油试验分类
试验类别:击穿电压
适用范围:
1、6kV以上电气设备内的绝缘油或新注入上述设备前、后的绝缘油。
2、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击穿电压试验:
(1)35kV以下互感器,其主绝缘试验已合格的;
(2)15kV以下油断路器,其注入新油的击穿电压已在35kV及以上的;
(3)按本标准有关规定不需取油的.
试验类别:简化分析
适用范围:
1、准备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套管的新油,应按表20.0.1中的第29项规定进行;
2、准备注入油断路器的新油,应按表20.0.1中的第2、3、4、5、8项规定进行。
试验类别:全分析
适用范围:
对油的性能有怀疑时,应按规定中的全部项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