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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频耐压试验耐压时间和升压速度次数规定

  工频耐压试验的有关规定,对耐压时间的规定

  国家标准GB311对高压电器、电流互感器、套管和绝缘子的绝缘结构的耐压时间规定为:

  1、绝缘结构如果主要是由瓷质和液体材料组成,则只需进行1分钟耐压试验;

  2、绝缘结构如果主要是由有机固体材料组成,则需进行5分钟耐压试验;

  3、由多种绝缘材料组成的电器(如断路器),如在总装前已对其固体部件进行了5分钟耐压试验,则可只对其总装部件进行1分钟耐压试验;

  4、当电气产品需进行分级耐压试验时,要在每级试验电压耐受了规定时间后(一般耐压时间为1分钟或5分钟)将电压降到零,间隔一定时间(应大于1分钟),再进行下一级耐压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装置

  对变压器等产品进行感应电压试验时,为了降低激磁电流,可以提高试验电压的频率。试验电压的频率不超过100赫兹时,耐压时间为1分钟;超过100赫兹时,耐压时间t的计算公式为t=60×100/f,f一为试验电压频率Hz;但耐压时间不得少于20秒。

  工频耐压试验的有关规定,对耐压升压速度的规定

  在试验电压的40%以下时,升压速度可以是任意的;其后应以每秒为试验电压3%的速度升到试验电压值。保持耐压时间后,应将电压在5秒之内降到试验电压值的25%以下,然后切除电源。

  工频耐压试验的有关规定,对加压次数的规定

  1、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干燥和淋雨状态下的外绝缘试验时,要求加压三次。三次试验中没有发生贯穿性放电,则认为产品合格。三次试验中若发生一次贯穿性放电,则应再试六次,如不再出现贯穿性放电,也认为试品合格,否则,就认为不合格。

  2、进行绝缘的研究性试验时,若其放电电压的分散性不大,一般可取5至10次放电电压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散性较大,试验次数则应酌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