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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式互感器短路承受能力及冲击试验规程

  电磁式互感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试验要求,短路承受能力试验可按GB1207-2006的9.2规定进行。

  试验线路,试验线路按图12。

  试验前,应先进行试品的阻抗测量,以此估算出短路电流值,以便选择合适的测量用标准电流互感器的量程。

  试验方法

  如有必要,可在试品一次绕组末端B(N)与地之间接一低阻值标准电阻,其容量应能承受一次短路电流,由标准电阻抽取信号来测量试品一次短路电流值。

冲击电压发生器

  施加试验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值,此电压应通过计算或先施加1/3~1/2试验电压,时间小于0.5s,以此推算出压降。以便使短路后施加的电压等于或略高于额定电压值。

  对于有多个二次绕组的试品,应在短路阻抗最小的绕组上进行试验。

  注:三相电压互感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可参见JB/T10433-2004中4.9.2的规定。

  电磁式互感器额定雷电冲击试验和操作冲击试验

  试验要求

  额定雷电冲击试验和操作冲击试验,应按GB1207-2006、GB/T16927.1一1997和GB/T16927.2--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电压试验电压应是GB1207--2006中列出的相应值,如另有要求,可按技术条件的规定。

  接地要求

  对于额定雷电冲击试验,如试品有一次绕组末(地)屏端子,也应将其同二次端子相连并一起接地。对于操作冲击试验,试品二次端子不能直接接地,可一端接地另一端悬空或接人一个高阻抗装置。

  注:三相电压互感器的额定雷电冲击试验和操作冲击试验可逐项进行(参见JB/T10433-2004中4.9.3.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