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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放电检测仪现场试验规程要求说明

  零标输入接口:为局部放电检测仪提供外零标信号,方法为:将试验电源电压经分压器降至10V~240V,此电压输入至零标输入端,注意:零标单元的输入电压不得超出10V~240V。在试验电源和局部放电检测仪电源同相或试验电源和工频严格同步时,可使用仪器内零标,注意校准其相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试品放在屏蔽室中,加压设备和局部放电检测仪放在屏蔽室外,可有效的防止干扰。

  应将局部放电检测仪远离试品不少于7米,当遇到基线干扰比较大时,可在局部放电检测仪与试品间加金属网状防护栏。

局部放电检测仪

  严禁带电插拨接口,在任何插拨接口时,严禁局部放电检测仪处于开机状态,应关掉开关再进行插拨接口的操作。

  检测阻抗的接地端应良好接地,以免引入高压。为了避免干扰的影响,检测阻抗与试品的连线应尽量短。检测阻抗则应根据试品电容量选择,具体方法参考局部放电检测仪使用说明书。

  校准方波在校准后,一定要摘下连线,以免在测试时被高压击穿,而且在撤下后关上电源开关。校准方波是充电电池供电,在无电时,指示红灯熄灭,方波会不准确,此时应对方波校准器进行充电。

  注意:每次充电,应在方波校准器无电时进行(即打开时红灯指示熄灭),有电时不要充电,充电时间不要过长,一般为10~12小时且绿色指示灯熄灭。有时为了保证充电充满,可有意打开方波进行放电,然后再进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