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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放电测量仪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

  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脉冲电流法局部放电测量仪,DL/T846.4本部分适用于测量频率范围在10kHz~500kHz的采用脉冲电流法的局部放电检测仪的生产、使用和校验,其他频带的脉冲电流法局部放电检测仪可参照执行。

  局部放电检测仪的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环境温度:(-20~+50)℃:

  b)环境湿度:≤80%RH,RH为相对湿度的单位。

  供电电源,局部放电检测仪的供电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电源电压:220(1±10%)V;

  b)电源频率:50(1±1%)Hz。

局部放电检测仪

  局放仪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外观整洁完好,无划痕损伤,各种标志清晰准确;

  b)各种调节旋钮、按键灵活可靠;

  c)有明显的铜质接地端钮且接地端直径不应小于6mm;

  d)系统软件能正常启动,所有功能模块应能正确无误地运行,符合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

  频带与截止频率,局放仪的频带标称值与截止频率之间的误差不应超过±5%。

  基本误差,局部放电检测仪的基本误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幅值线性度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5%;

  b)对正负脉冲响应的不对称度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5%;

  c)量程换挡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5%:

  d)低重复率脉冲响应幅值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5%;

  e)脉冲序列响应最大允许误差满足表1的要求。

  脉冲分辨时间,局放仪的脉冲分辨时间不应超过100us。

  测量灵敏度,局放仪测量灵敏度在2倍初始值(不超过IpC) 激励信号下, 测量值与标准值之比不应小于1。

  脉冲重复率,局放仪的脉冲重复率最大允许误差不应超过±5%。

  触发功能,局放仪必须具备内触发和外触发功能,并在不同的触发功能下工作正常。

  稳定性,局部放电测量仪连续工作4h后,注入恒定幅值的校准脉冲信号时,其脉冲响应值的变化不应超过±5%.

  测量阻抗,局部放电检测仪技术文件中应标明测量阻抗最大允许工作电流,测量阻抗在通以该电流时,连续工作lh应无任何损坏。

  局放仪在幅值为100V的雷电冲击后,应能正常工作。

局部放电检测仪

  校准脉冲发生器,校准脉冲发生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校准脉冲电压波形的上升时间t,不大于60ns,下降时间t不小于100us;

  b)校准电荷量最大允许误差8.为±5%;

  c)校准脉冲发生器的内阻不大于100Q:

  d)输出脉冲的重复频率为45Hz~2000Hz。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调的。

  局部放电检测仪安全性能要求:

  绝缘电阻,局放仪的电源输入端与机壳接地端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Q。

  介电强度,局放仪的电源输入端与机壳接地端间应能耐受1.5kV工频试验电压1min, 无飞弧、无击穿。

  环境适应性试验,局部放电检测仪的环境要求包含电源频率与电压、温度、湿度、振动、冲击和包装运输六个方面,其适应性应满足GB/T6587中第Ⅱ组的要求,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5.12的要求,温度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5.9.1的要求,湿度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5.9.2的要求,振动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5.9.3的要求,冲击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5.9.4的要求,包装运输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5.10的要求。

  电磁兼容试验,局部放电检测仪的电磁兼容性应满足GB/T18268.1的要求,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2试验等级2的要求,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3试验等级2的要求,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4试验等级2的要求,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5试验等级2的要求,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6试验等级2的要求,工频磁场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8试验等级4的要求,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11的要求。

  可靠性,局部放电检测仪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MTBF)不应小于10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