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频耐压试验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高压试验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工频高压试验装置,即工频耐压试验装置。DL/T848 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为10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单相工频高压试验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性能参数、技术要求、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1000kV及以下单相工频高压试验装置(工频耐压试验装置)的组件配置、设计、制造及使用,三相工频高压试验装置可参考本部分。工频高压试验装置及行业内常说的,工频耐压试验装置,工频交流耐压试验装置。
工频耐压试验装置性能要求:
各参数的允许偏差,调压器、试验变压器损耗、阻抗电压及变比、空载电流的允许偏差范围:
a)空载损耗:+15%;
b)负载损耗:+15%;
c)总损耗:+10%;
d)空载电流:+30%;
e)试验变压器阻抗电压:15%;
f)变比:±1%。
各参数以工频耐压试验装置制造厂设计值为标称值,没有给出参考值的以通过同类型、同规格型式试验的装置相关参数为参考值。绕组允许的最大承受电流,应给出装置内的变压器、调压器绕组允许的最大工作电流,如果没有给出则按1.2 倍额定电流lmin 考核。
试验变压器的阻抗电压,单台试验变压器的阻抗电压为额定电压的4%~12%,串级式结构阻抗电压不应超出额定电压的15%,调压器的最大压降应满足JB8749 要求。
绝缘水平,工频耐压试验装置的绝缘水平和相应的试验可按各组成部件分别进行。
设备的最高工作电压和绝缘水平,调压器给出最高工作电压 Um,可以不小于绕组额定电压,推荐 Um取l.15 倍额定电压;除非有要求,试验变压器不给出设各最高工作电压。设各绝缘水平的额定耐受电压是由绝缘试验验证的,不同的额定电压等级有不同的试验耐压值。干式结构试验装置绕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l0MΩ;油浸结构应不小于20MΩ。
交流耐压,交流耐压包括工频耐压和感应耐压。
a)试验变压器和调压器的技术性能应分别满足JB/T9641 和JB8749 等相关标准要求;
b)测量系统在没有特殊规定情况下的交流耐压值不应低于额定标称电压的1.15倍;
c)各低压端子对金属外壳、电源输入端子对金属外壳之间应满足3kV、lmin 外施工频耐压要求。
局部放电水平,如果有要求,装置的局部放电量水平由供需方商定。
波形,装置输出的电压波形中谐波方均根值不应超过基波方均根值的5%。
温升限值,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油浸式结构装置绕组温升限值不得超过65K,油顶层温升限值不得超过55K,其他部分的温升限值不得超过50K,干式(如环氧树脂浇注)和SF6 气体绝缘结构装置的绕组温升限值不超75Ko。
装置输出端试品击穿时短路承受能力,配有保护电阻时,应在装置额定电压下进行三次试品击穿试验的考核;不配置保护电阻的装置,应在解除试品击穿保护功能的情况下,进行2 倍试品击穿保护动作时间(或过流保护动作时间)且不低于80%额定输出电压下的试品击穿试验(保护电阻的选择,推荐采用lkΩ/10kV 计算)。
试验变压器与调压器连接在一起的装置,无论是否配置保护电阻,都应在不低于80%额定电压的情况下,承受通过开关或间隙放电形成的输出端短路冲击,不应有任何机械和电气损伤。
密封性能,油浸绝缘结构装置不得有渗漏油现象,气体绝缘结构装置年漏气率不应大于1%。
允许运行时间,在规定使用条件下,装置在额定容量和额定电压时允许连续运行1h,在2/3 额定电压和2/3 额定电流时允许长期运行。
工频耐压试验装置操作控制及保护功能,操作控制及保护功能要求:
a)装置应满足输出电压的连续可调,在75%试验电压以上,应瞒足每秒2%的额定电压上升率和下降率的要求:
b)当装置输出电流大于整定电流,过流保护装置应在1s 内切断回路,推荐装置配置过流指示灯和过流蜂鸣器报警;
c)配置电压保护装置时,击穿动作电压不大于保护装置设定电压的±5%;
d)控制台应有控制电源的开关和电源指示灯,电源主回路开关应有明显开断点;
e)装置应有高压从零升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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